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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建立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全面提升我县应急救援指挥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新一届县政府领导班子和各部门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情况,启动了调整充实调整充实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专项应急指挥部并明确工作职责的工作。

二、起草过程

以2019年6月印发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通知》(桐府办发〔2019〕42号)为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遵义市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要求,对照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和各部门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全面梳理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专项应急指挥部并明确工作职责。

三、主要内容

《关于调整充实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包含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和负责人,明确27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工作职责,主要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本行业领域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做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提出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需求计划,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调整原因

县人民政府班子成员和工作分工,以及各部门班子成员和工作分工发生重大变化。